9月21日,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主持召开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红河州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和 《红河州技能强州行动计划(送审稿)》,研究相关事项。
会议指出,《红河州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对推动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实施意见》更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大扶贫工作格局,紧盯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压实攻坚责任,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同全国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议强调,实施技能强州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增强技能人才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氛围营造,广泛宣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要做好组织实施,把技能强州行动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技能强州行动计划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还研究了红河州州管企业内设机构、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州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