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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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向上海农商银行支付服务费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字体:[      ]

本行于2023年12月15日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发起行”)支付其为本行正常运营而提供的管理、协调、保障、咨询等各类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徐力,现注册资本人民币96.44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793473149。营业范围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金融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

鉴于上海农商银行持有本行股份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5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规定,该公司属本行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本行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防范系统风险,本行委托上海农商银行提供各项服务支持,包括人事、业务、系统等的运营、管理、保障、咨询等所需支付的费用。

本行2023年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145.73万元,为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93%,关联交易类型为服务类。从2022年初累计至本次(含本次),上述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为186.34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2.47%。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服务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按年度签订《村镇银行服务协议》,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对上述关联方提供服务后支付服务费的正常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已出具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声明。

 

 

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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