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向我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出具保函等业务时,我行根据企业信用风险一般情况,要求客户必须缴存全额或部分保证金。
期限、利率、计息方式:
我行的保证金账户存款可以适用活期存款利率或者相应期限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适用的利率必须在相关协议或合同中予以明确。
保证金存款按适用的利率不同,遵循不同的计息规则:执行活期存款利率的,遵循活期存款的计结息规则,按季结息,按季计结的利息划回存款人结算账户;执行定期存款利率的,遵循定期存款的计结息规则,利随本清,计结的利息划回存款人结算账户。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单位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我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款项的存款品种。
期限、利率、计息方式:
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须一次性存入。通知存款不约定实际存期,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由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一天通知存款利率或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和实际存期计付利息,利随本清。
通知存款的支取:
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存款单位进行通知时,应向我行提交《通知存款支取通知书》。
单位通知存款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最低支取额为10万元以上,支取存款利随支清,支取的存款本息只能转入存款单位的其他存款户,不得支取现金。
具体支取方式包括:
1、单笔全额支取,存款单位需出具单位通知存款证实书。
2、部分支取,账户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低于50万元起存金额的,做一次性清户处理,并按清户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办理支取手续并销户。留存部分金额大于50万元的,银行按留存金额、原起存日期、原约定通知存款品种出具新的通知存款证实书。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
期限、利率、计息方式:
活期存款不规定存款期限,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账户类型及开户资料:
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分为以下几种:
一、基本存款账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基本账户的管理规定,一个存款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开户所需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企业)或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2、机构代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单位公章、财务章和法人名章;
5、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因特殊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款单位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当满足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条件。
三、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款单位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
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须向银行提交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相关资料和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专用存款账户
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账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账户管理卡和专项资金性质的证明。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单位与我行约定存款期限和利率,到期支付本息的存款品种。其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同活期存款。
期限、利率、计息方式: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利率档次。在存期内按照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定期存款支取:
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定期存款支取方式有以下几种:
1、到期全额支取,按规定利率本息一次结清;
2、全额提前支取,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部分提前支取,若剩余定期存款不低于起存金额,则对提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剩余部分存款按原定利率和期限执行;若剩余定期存款不足起存金额,则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对该项定期存款予以清户。保证金存款是存款单位在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用作资金保证的存款。
客户向我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出具保函等业务时,我行根据企业信用风险一般情况,要求客户必须缴存全额或部分保证金。
期限、利率、计息方式:
我行的保证金账户存款可以适用活期存款利率或者相应期限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适用的利率必须在相关协议或合同中予以明确。
保证金存款按适用的利率不同,遵循不同的计息规则:执行活期存款利率的,遵循活期存款的计结息规则,按季结息,按季计结的利息划回存款人结算账户;执行定期存款利率的,遵循定期存款的计结息规则,利随本清,计结的利息划回存款人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