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并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并获得我行贷款的一种融资业务。
贷款用途:用于从事与林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的资金需求。
适用对象:从事与林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依法享有林权权利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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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我行申请的贷款。
业务特点:拓宽农村融资渠道;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 5年。
适用对象:通过依法流转方式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企业、农村其他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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